退款政策

一旦簽證或旅行證件請求被接受,您將收到一封電子郵件,該電子郵件將使合同正式化,因此它將成為雙方之間有效最新且具有約束力的合法交易,因此,作為企業,我們將成為您的供應商,您將是我們的客戶.

如果您的簽證被簽證簽發機構拒絕,您將獲得向簽證簽發機構支付的費用的全額退款,您將不會收到與我們的手續費相對應的退款,任何其他退款要求均將被排除在外.

如果需要對已經接受並處理的訂單進行退款,請通過 info@visagov.com 與我們聯繫,以便考慮您的特殊情況和可能退還的款項.

您的請求的回复時間最多為72小時.

我們謹通知您,由於要求的緊急性和個性化性質,我們公司將在最長24小時內開始管理和處理您的訂單。申請人明確接受並授權該訂單,因為該訂單是個性化且緊急的,因此無法從任何類型的撤回或取消中獲得退款.

Chapter 3, Article 16 C. DIRECTIVE 2011/83/EU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for consumer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