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貨政策

一旦簽證或旅行證件請求被接受,您將收到一封電子郵件,該電子郵件將使合約正式化,因此它將成為雙方之間有效、最新且具有約束力的合法交易。因此,作為企業,我們將成為您的供應商,您將是我們的客戶。

如果您的簽證被簽證簽發機構拒絕,您將獲得向簽證簽發機構支付的費用的全額退款,您將不會收到與我們的手續費相對應的退款,任何其他退款要求均將被排除在外。

根據2011年10月25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於消費者權利的2011/83/EU指令第3章第16條規定:

撤銷權的例外情況

成員國不得就下列情況規定第 9 至 15 條所規定的遠距和場外合約的撤銷權:

(a)服务合同在服务全面履行后继续有效,但前提是服务履行是在消费者事先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开始的,并且消费者同意,一旦商家全面履行合同,消费者将丧失撤销权;

[...]

(c) 提供依據消費者規格製造或明顯個人化訂製的商品;

點擊此處閱讀完整文件。

任何試圖以本政策未涵蓋的方式利用退款申請退款的行為都將被視為嚴重違反我們的條款。我們將視此類行為為欺詐行為,並立即採取法律行動。

如果需要對已經接受並處理的訂單進行退款,請透過 [email protected] 與我們聯繫,以便考慮您的特殊情況以及可能退還的款項。

您的請求的預計回應時間最長為 72 小時。

我們謹通知您,由於要求的緊急性和個性化性質,我們公司將在最長 24 小時內開始管理和處理您的訂單。申請人明確接受並授權該訂單,因為該訂單是個性化且緊急的,因此無法從任何類型的撤回或取消中獲得退款。